亲爱的朋友们,好久不见~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。每年总有一段时间虚拟货币特别受欢迎。有关虚拟货币的信息可以在各个网站和公众号上看到。另外,区块链的概念这几年开始流行,很多人都跃跃欲试~
这里给大家黑板提醒一下。 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交易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号文,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和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。
大量真实案例告诉我们,虚拟货币带来的往往不是利益,而是骗局。
2019年以来,徐某陆续开设了多家小型百货店和超市。他以推广虚拟数字货币为名,编造高额投资收益诱导他人参与投资,实施大规模、“专业”诈骗活动。在此过程中,徐某发展了多条下线,通过举办投资研讨会、在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等方式向公众推广虚拟数字货币,并向投资者宣称每月投资收益将按固定阶梯增长。另外,如果您发展其他人成为会员,您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,我们还承诺每月的旅游项目和其他奖励。在层层介绍和高额利润的诱使下,多名“投资人”参与了所谓投资,涉案金额近500万元。随后,“投资人”发现相关软件无法正常登录,主要负责人徐某下落不明,遂陆续报案。
同时也要看到,虚拟货币交易和投机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更容易滋生赌博、非法集资、诈骗、传销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2023年6月左右,为了获取高额利润,郭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在线联系,帮助网上“跑分”洗钱。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涉嫌诈骗并已被冻结、封锁无法使用后,郭某先后邀请陈某等三人获取他人银行卡,并将所购买的卡主信息和卡号上传到网上。受害人被骗资金入卡后,卡主将被骗资金转入郭某等人指定的账户或转出卡内资金。将现金提现给郭某等人,郭某等人通过线上平台购买USDT币,并将资金返还给上线。近日,郭某、陈某等四名被告人因掩饰、隐匿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一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以犯罪嫌疑人季某、张某、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也采取了同样的手段。他们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发展线下人员,通过波场链(USDT-TRC20)、以太坊链(USDT-TRC20)转换为虚拟数字货币Tether,转移涉嫌网络传销、诈骗、赌博等犯罪的资金。 (USDT),最后通过其招募的众多犯罪分子被用来注册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,兑换成人民币支付给上游犯罪集团的赞助商。从中获取非法利益。经查,该团伙在全国多地设有窝点。完成“命令”后,洗钱任务将被分配给各地的洗钱队伍。然后,团队负责人将招募低级别洗钱人员,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洗钱活动。每次洗钱行动完成后,团伙头目、组长、出纳、低级洗钱人员等级别都会获得不同比例的佣金。
为了达到“洗黑钱”的目的,上游犯罪分子往往会开出高额奖励,引诱受害者和一些想赚“快钱”的人从事虚拟货币交易,帮助转移赃款。因此,我提醒大家,不要被高回报蒙蔽了双眼,想不劳而获快钱的人,往往会贪小事而不贪大事。他们很容易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,成为他们的帮凶。
帮助诈骗、赌博等非法犯罪集团进行洗钱活动,包庇、隐匿犯罪所得的,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。
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,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。不得随意出租、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、银行账号等。请勿使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,以免成为犯罪团伙。 “替罪羊”。
来源:吉林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